排序方式: 共有1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有利原则”的提出及其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利原则”是基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而独立出现的一项劳动法的调整原则,有其独特的效力、适用范围和主要功能。劳动合同法中确立“有利原则”,宜采“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模式。“有利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法律责任、争议处理等各项具体制度中有着极为广阔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劳动法上的“雇主”以“用人单位”代替且缺乏相应的雇主资格理论。若仅援用民法“法人”理论,则难以解释劳动法上雇主资格问题。本文认为,雇主资格的认定关键在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通过对雇主与民事主体资格的比较分析,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构建了雇主资格的认定体系。同时,对非法用工主体这一非常态的“雇主”也进行了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3.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必须强调政府责任的法治化问题。以促进就业为视角,政府所承担的职责内容繁多,但总体上可区分为法律性质的职责和非法律性质的职责两大类。在促进就业领域构建政府责任制度时,应考虑“促进型立法”的特殊性,对政府承担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可诉性、诉讼形式、责任形式和归责原则等问题作出合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4.
在确定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类型时,我们应以"涵盖性"、"反作用性"、"概括性"作为判断客体形态的基本出发点。以此标准衡量,"劳动力客体说"、"劳动行为(或劳动活动)客体说"、"主从客体说"等我国当下几种主要的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理论学说均存在着若干不足,极有必要代之以"双重客体说",亦即静态的劳动力、动态的劳动行为均应被视为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表现形态。在客体种类被界定后,我们更应关注和研究双重客体自身的特殊性,以及这些特殊性对劳动法的宗旨确立、权利义务结构、制度设计等方面产生的制约作用和决定性影响。 相似文献
5.
关于劳动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处在经济体制转型阶段的劳动法 ,有许多基本理论问题需要重新认识。本文选择劳动法本质、劳动义务论、厂长 (经理 )签约资格、劳动者自愿延长工时、劳动者辞职赔偿等几个在理论和实践中非常突出的问题 ,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行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主张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用工"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劳动合同法》把建立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志从“签约”修改为“用工”,研究与用工相关的法律问题显得日渐迫切。用工的内涵,可界定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行为。认定用工是否成立,我们应根据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否有劳动给付和接受行为、双方关系是否符合“从属性”标准要求等要件来作出判断。其中,对于“用工之日”的认定,应设置特别规定。关于如何理解用工和签约之间的效力关系,应区分“同时用工和签约”、“先用工后签约”、“先签约后用工”这三种不同情形,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7.
我国人事争议处理受案范围的再调整 兼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合理定位与分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在我国较早前即已存在,但以仲裁和诉讼作为主要救济手段的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则在近些年才正式浮出水面。在迅速发展的同时.这项制度目前也面临着诸多在理论上急需澄清以及在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一个重大课题便是如何合理地确定其受案范围。由于现今各种法源对人事争议处理受案范围的规定内容各不相同甚至互相矛盾,特别是仲裁与诉讼之间没有实现充分的衔接,这些问题已给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诸多妨碍和困惑。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从源头上厘清人事争议的理论定位及其合理边界,并对现有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行再调整,殊为必要。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的定性及其对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建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19(6):17-21
劳动合同是一种在“契约自由”原则基础上渗透了国家公权力必要干预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合同。“社会性”是劳动合同的本质属性。为了充分体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立法中应当把握和处理好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劳动合同约定与法定、规定、“有利原则”的关系,借鉴、吸收民事合同理论与体现劳动合同制度自身特质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10.
工伤保险立法完善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建宇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2,16(5):7-10
工伤保险制度及其相关立法在我国已经初具规模 ,但还未臻完善 ,诸如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赔偿责任、“过劳死”与工伤的关系等还存在许多问题 ,工伤保险现存制度设计中存在缺陷 ,应当进一步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