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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概念、构成条件、处罚等问题皆作了较为深入、成熟的探讨,但对单位共同犯罪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分析,本文对单位参与犯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单位共同犯罪的特征以及单位共同犯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作了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2.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比较复杂,刑法中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存在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  相似文献   
3.
刑法价值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作为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实体法,固有其体现普遍的社会价值的必要.然而,刑法要从其性质和人们的需要出发来界定自己的价值,以社会价值为目的完善自己的价值.本文认为刑法价值的动态体现是刑法的作用;刑法价值的静态体现是刑法的原则.但刑法的作用、刑法的原则本身并不等同于刑法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单位共同犯罪具体认定中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概念、构成条件、处罚等问题皆作了较为深入、成熟的探讨,但对单位共同犯罪的某些问题则缺乏深入的分析,本文对单位共同犯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刑法同属中华法系,有着相同的法律文化传统,两岸刑法关于绑架罪的立法规定及其司法适用却是同中有异。本文从立法规定、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与未遂形态之区分、刑罚适用等方面对海峡两岸刑法中的绑架罪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两岸绑架罪刑事立法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目前 ,学界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称谓不一 ,论文分析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称谓的合理性 ,并对不同的定义之优劣作了剖析 ,指出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之人 ,不履行该防止义务而构成的通常以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 ,即为不纯正不作为犯。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纯正作为犯的界限 ,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 :违反的不法构成要件 ;违背的作为义务 ;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7.
刑法作为规范,本身就是一个包含价值评判的规范体系,作为刑法规范对象的行为,也只能在规范意义上来识别、把握。区分作为和不作为,只能以一定的法律义务为标准。当行为人的行为违反禁止规范时,即为作为,当违反命令规范时即为不作为。在判断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存疑的场合,应综合行为的外部形态、因果关系等因素,站在规范的立场上进行综合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8.
关于不作为犯与共犯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共犯情况,包括不作为的共同正犯、不作为的教唆、不作为的帮助;另一类是对不作为犯的共犯,主要包括对不作为犯的教唆犯和对不作为犯的帮助犯,即教唆不作为和帮助不作为。关于不作为的共同正犯,应采全面肯定说;不存在不作为方式的教唆,但存在不作为方式的帮助;关于不作为共同正犯与帮助犯的区别,在法益保护的场合,不作为者原则上是正犯,但在据不作为无法实现构成要件的场合,不作为者仅论以帮助犯;在监督危险源的场合,不作为者构成帮助犯。对不作为犯的教唆犯和帮助犯都可以成立,而且帮助他人不作为既包括有形帮助,也包括无形帮助。  相似文献   
9.
关于不作为犯与共犯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共犯情况,包括不作为的共同正犯、不作为的教唆、不作为的帮助;另一类是对不作为犯的共犯,主要包括对不作为犯的教唆犯和对不作为犯的帮助犯,即教唆不作为和帮助不作为.关于不作为的共同正犯,应采全面肯定说;不存在不作为方式的教唆,但存在不作为方式的帮助;关于不作为共同正犯与帮助犯的区别,在法益保护的场合,不作为者原则上是正犯,但在据不作为无法实现构成要件的场合,不作为者仅论以帮助犯;在监督危险源的场合,不作为者构成帮助犯.对不作为犯的教唆犯和帮助犯都可以成立,而且帮助他人不作为既包括有形帮助,也包括无形帮助.  相似文献   
1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形态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学界对此分歧颇大,实务部门做法不一。本文认为,该罪存在犯罪未遂。首先,应当明确对此问题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与作为该罪客观要件之一的“销售金额”的理解有关。销售金额应当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其次,从该罪的法条罪状模式、罪名结构、罚金刑适用、犯罪预防、证据调查等角度考察,本罪也应当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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