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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湖北省南漳县司法所收编直管以来,南漳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的模式,始终做到“五个坚持”,把功夫下在司法所队伍管理上,逐步形成了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让党委政府信赖、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不仅促进了全县司法所队伍和谐发展,而且也带动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三年来,全县司法所先后有4个分别被县、市授予先进单位,1个被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有10名个人被县、市评为先进个人,2名个人荣立三等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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