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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嵬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5):70-72
立法与司法解释对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界定过于原则,应予以扩大并列举细化;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加大监控力度,以防止审判人员变相地超审限办案;简易程序有必要进一步予以简化;应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量多适用法院调解这一替代性纠纷解决措施;在简易程序中有必要赋予当事人更多的民事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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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的存单纠纷案件之定性与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额存单纠纷是指以银行大额定期储蓄存单为载体,涉诉和涉案金额百亿元人民币的经济纠纷案件或刑事犯罪案件。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分歧表现为:针对同一事实,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对相关主体的责任认定不一致,或在民事判决已做出认定的前提下,刑事指控中又发现了新证据,致使前者形成诉累。同时存在刑事责任认定上存有漏罪、对涉及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准确、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取得程序不同,其证明力自然有差异等问题。具体可采取如下处理意见: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中止民事部分的审理;应协调公、检、法三方关系;注意对涉案款项及赃款返还问题的处理。 相似文献
3.
赵嵬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7,(1)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都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存在的缺陷是:1、立法随意性大,缺乏稳定性和统一性;2、劳动教养的性质不甚明确;3、劳动教养适用的时象条件缺乏明确一贯的指导精神;4、劳动教养审批机关和程序规定不合理;5、劳动教养难以在法律处罚体系中确定其地位。如何在立法上使之更加完善,笔者提出如下立法建议:1、清理现有的劳教法规,在废、改的基础上,将劳动教养作为保安处分的内容之一系统规定在刑法典之中;2、在刑法中明文规定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3、由于劳动教养的适用条件为教养对象的较大人身危险性,对其认定应采取谨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4.
5.
存单纠纷案件之定性与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2年至1997年间,由于我国的金融体制尚不完善,特别是融资渠道有限导致用资单位的资金短缺,致使金融市场出现大量社会游资脱离金融监管,非法流转并造成权益纠纷突发的社会现象,这一社会现象涉及范围之广、纠纷金额之大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未有的。社会各相关主体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纷纷向司法机关请求司法救济,形成了涉诉金额数百亿元人民币的经济纠纷案件和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刑事犯罪案件,因为这批案件均以银行大额定期储蓄存单为表象特征,司法界将其命名为“大额存单纠纷”。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数量从1997年… 相似文献
6.
赵嵬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1999,(2)
保安处分制度缘起于刑事实证学派,其宗旨在于反对刑事古典学派的报应刑思想,强调基于不同的罪犯类型及其人身危险性而科以不同的保安措施,用以防卫社会。我国刑法中虽未规定保安处分制度,但理论上的矛盾及实践上客观存在的一些制度要求我们正视保安处分制度,吸取其合理的内容。 相似文献
7.
许多读者来信来稿反映,在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等重要法律时,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感到有些问题尚不清楚。本刊从这期起,开辟《问题讨论》一栏,就有关问题开展讨论。在讨论中,文责自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利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提高认识,增强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欢迎大家踊跃来稿,参加讨论。由于篇幅所限,希望稿件谈的问题集中,开门见山,观点明确,最好在一千字左右。据了解,不少审判人员对杀人罪与伤害罪的界限划分不清,致使对案件的定性与量刑受到影响。这一期我们刊登了赵嵬、郑魁林同志的文章,希望大家踊跃参加讨论。 相似文献
8.
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原则——相关司法解释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有些已立案的经济纠纷案件同时也涉嫌经济犯罪或与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交织在一起,对此类案件应如何审理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实务界。为此,针对不同的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了两个相关的司法解释,即 1997年 12月 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 1997年《规定》 )及 1998年 4月 2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1998年《规定》)。这两个… 相似文献
9.
实证学派与现代刑事政策运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嵬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2):77-80
刑事政策思想的成熟始于实证学派,而现代社会防卫运动作为一场刑事政策运动,则源于实证学派的刑事政策思想。社会防卫驰有对实证学派的思想进行扬弃的一面。社会防卫运动所表现出的刑罚个别化、人道化的趋势,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0.
刑事古典学派有两种类型,即旧派相对主义和旧派绝对主义.前者可以贝卡利亚为代表,其功利主义的意志自由理论是建立在经验论基础之上的,在刑罚本质问题上达到了功利主义与报应刑主义的统一;后者可以黑格尔为代表,其意志自由理论则以唯理论为基础,将具有自我意识的成人的意志自由作为犯罪与责任能力的基础,没有割裂刑罚报应中的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