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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虽然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已经得到德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认可,但是出于维护法的安定性的考虑,德国学者还是希望尽可能从现有的法律规定出发解决相应问题,而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诉讼行为交由法官裁判。虽然德国的立法者日益强调当事人乃至法院应当诚实地进行诉讼,但是司法实践并未就这一问题的解决找到统一答案。时至今日,德国法院基本上仍在沿用20世纪60、70年代发展起来的案件类型化解决方案。德国学者认为,归根结底,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并非属于立法问题,而是法官根据个案进行裁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过程中,有关民事执行救济的内容无疑依然会是一个难点。民事执行救济虽然为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但就其内容而言则所涉内容甚为广泛:它是一种程序法上的救济,却与实体法密切相关;其目标是阻止执行机构的不当执行行为,但程序中的两造当事人却始终局限在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范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大幅度地增加了有关执行救济的内容,但尚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认为已经构建了执行救济制度。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依然缺乏从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来认识和界定执行救济。此外,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和既判力制度的混乱不清,也加剧了执行救济制度构建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3.
赵秀举 《中外法学》2012,(4):835-853
在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过程中,有关民事执行救济的内容无疑依然会是一个难点。民事执行救济虽然为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但就其内容而言则所涉内容甚为广泛:它是一种程序法上的救济,却与实体法密切相关;其目标是阻止执行机构的不当执行行为,但程序中的两造当事人却始终局限在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范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大幅度地增加了有关执行救济的内容,但尚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认为已经构建了执行救济制度。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依然缺乏从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来认识和界定执行救济。此外,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和既判力制度的混乱不清,也加剧了执行救济制度构建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4.
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与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事案件形态多样,非讼与诉讼法理交错适用.我国未来应当根据案件类型塑造家事程序:对家事争讼案件适用辩论原则,对婚姻案件适用有限的职权探知原则,在家事非讼程序中则适用职权探知原则.此外,家事程序在调解与临时救济方面也具有特殊性.为了实现家事审判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保障裁判统一,我国未来不仅有必要实行集中管辖与程序集中原则以及创设灵活的管辖权转移规则,而且还可以尝试构建家事法院并选任掌握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的家事法官,并尝试初步引入强制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和承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证据规则不完善一直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一个显著缺陷,也是阻碍我国民事诉讼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该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之中。其结果就是给法官和当事人带来了诸多困难,使其常常感到无所适从,最终导致裁判应该建立在所认定的事实的基础上这一诉讼法的本质原则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有鉴于此,证据问题便被纳入了我国现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对象之中,成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当然证据问题涉及到多方面内容,如证据种类、形式、取得方式,证明对象以及认定标准等等。本文将仅就证明对象中无争议的事…  相似文献   
6.
赵秀举 《中外法学》2010,(4):576-586
@@ 引言谈到民事司法危机,人们倾向于将其限定在审判程序上,并把它描述为审判程序费用过高,审判周期过长或者令普通民众难以接近等现象.这也是近年来引发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主要原因.其实在此之外,还存在着一个同样严重、但却在很长时间内被人们忽视的危机-民事执行危机.[1]大量的债权人意识到,获得生效的裁判也许是整个诉讼程序中最容易的环节,而执行生效裁判却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而且当人们开始探讨应对这一危机的措施时,很容易发现,它远比审判程序危机要严重得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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