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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美国湿地保护所独有的机制,湿地缓解银行在保护湿地生态价值、促进湿地合理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湿地缓解银行将湿地补偿信贷作为货币,通过市场交易,向湿地开发者出售湿地,可使受损的湿地得到补偿。与传统的湿地补偿相比,这种运用市场手段保护湿地的新机制能够消除湿地受损与修复之间的空档期,提高湿地补偿的成功率,确保湿地生态效益得到补偿并最终实现湿地"零净损失"的目标。作为市场主导型补偿模式的典型,美国湿地缓解银行机制充分调动了市场的积极性,使生态补偿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这种湿地补偿的创新机制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2.
邓琳君 《法制与社会》2011,(16):159-160
针对贵州省湿地保护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制定湿地专门立法,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完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若干构想,旨在不断完善贵州省湿地保护立法体系,使湿地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更好地发挥其价值。  相似文献   
3.
贵州省湿地总面积16447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34%,占中国湿地总面积的2.8%。在对贵州省湿地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其生态功能,同时也要意识到其所承载的社会功能、经济功能。文章针对贵州省独特的生态状况、地理环境及人文色彩,对湿地生态补偿立法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湿地生态补偿立法应遵循的原则,明确了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相似文献   
4.
吴大华  邓琳君 《现代法学》2014,36(5):162-169
《犯罪被害人权利法》标志着美国犯罪被害人保护立法达到了顶峰,但是环境犯罪被害人的出现使该法的适用引起了争议。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基于审判程序的复杂性、被害人的难以确定性和媒体报道所导致的不公正性,然而,支持者认为适用该法不仅不会导致审判程序复杂化,而且能够合理地保护环境犯罪被害人的权利并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引起争论的深层原因在于环境犯罪被害人的特殊性。美国《犯罪被害人权利法》的扩张适用对我国环境犯罪被害人的保护具有启发意义。首先是扩展传统犯罪被害人的定义;其次是保障环境犯罪被害人的刑事诉权;最后是完善环境犯罪被害人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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