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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案件一般可分为非贸易性案件和贸易性案件两大类。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非贸易性走私案件主要是指走私军火、核材料、贵金属、珍贵珍稀动植物及制品、毒品及制毒物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等。在贸易性走私案件中,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对保税物品的走私,二是对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的走私,三是一般贸易中的走私案件。贸易性走私案件虽亦属于普通刑案中的经济类犯罪案件,但因其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因此和常见的刑案相比,从犯罪产生的原因、手段特点、主要证据类型、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方法以及犯罪嫌疑人群体特点等方面相比有特殊性。下面就案件诉讼活动中的核心问题——证据,针对贸易性走私案件,试加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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