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本文案例启示:《刑法修正案(八)》中"入户盗窃"的"户"需要具备两大特征,即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包括日常生活性、久居性和封闭性与排他性。"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以及窃得的财物不具有经济价值的,倘若"入户盗窃"针对的是有价值的财物,即使最终未得逞,也 相似文献
3.
入户盗窃行为在侵害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同时,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住宅权和人身权.将入户盗窃行为明确写入刑法条文中并对其取消次数和数额的限制,一方面严惩了盗窃犯罪,保护了民生,另一方面降低了盗窃罪的入罪门槛,有打击过度之嫌.应从“户”的定义、特征及范围界限着手,对“入户盗窃”行为的司法认定加以分析,探讨如何从盗窃罪的本质属性出发,建立起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入罪标准,以期最大程度避免修正后的盗窃罪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实现刑法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机能的有效统一. 相似文献
4.
郭志平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2,(1)
严密首都社会面巡逻控制,巡逻工作必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布控,重点突出”、“攻防兼备,力求实效”、“归口管理,落实责任”等原则,在这些原则基础上,要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完善指挥系统,提高实战指挥能力;加大警力投入,科学部署警力。 相似文献
5.
今年以来,镇党委、镇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的契机,建立了“依托资源,调整结构,优化农业,发展工业,建设城镇,延深产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走科技发展的道路, 相似文献
6.
青年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生力军。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青年干部培训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党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这是党校的性质和任务确定的,反映了党校工作的客观规律。对此,从事党校工作的绝大多数同志具有共识。实践中,这些年也反复强调教学在党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使教学工作不断有所加强。但是,由于对什么是以教学为中心,以及如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在认识上还不完全一致。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还经常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因此,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深入的探讨,把思想统一到以教学为中心上来,无疑对提高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