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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3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为30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110万余元。在随后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北京高院向社会公布,自去年12月下旬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北京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260件,执行到位金额6719.59万元。在本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北京市各级法院充分抓住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执行工作,一方面利用被执行人节日期间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夜查"、"突击执行"等活动,有效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打好节日"温情"牌,寓教于执,通过教育引导、亲情感化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同时,北京市法院加大了各类执行措施、执行手段的运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院共对696件案件356人次采取了强制执行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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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是一种新型的民事强制执行措施。被采取该措施后,义务人将被限制进行一些特定的消费,受到信用惩戒。多数情况下,自然人仅因自身未及时履行义务而被采取该措施。但当自然人具有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特殊身份时,还可能因其管理或控制的公司的失信行为,而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例如,法定代表人可能因公司欠款不还而被限制乘坐高铁。本文结合限制消费措施的背景、哪些情况自然人会因公司行为被限制消费,以及如何处理等实务问题展示介绍,以期读者对“限制高消费”有一些深入的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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