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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顺应形势,端正审查起诉工作的指导原则 面对新的情况和形势,基层检察院领导和审查起诉部门同志必须端正思想,转变观念,对审查起诉工作重新进行定位调整,要着重强化和把握“三个原则”:(一)“证据第一”原则。证据是用以定性定罪的关键。审查起诉部门或办案同志应牢固树立“证据第一”的思想,牢牢把握用确实、充分、全面的证据来证明犯罪这个基点,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放松。(二)履行监督原则。无论公安刑侦体制如何改变,出现怎样新的情况和问题,检察审查起诉工作立足点都应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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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犯罪的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问题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以来,由于受法律和各种法规的限制,检察机关对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在适用 范围 、执行程序、许可主体和变更等方面遇到了问题,影响了依法独立办案。对此,要加强对人 大代表司法保障权的立法研究,规范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司法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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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沿袭传统的办案形式。“独任制”(即“搭档制”)模式在形式上与以往传统的行政办案模式极其雷同,这种办案模式实施过程中,容易造成两种倾向:一是主诉检察官容易受习惯思维和习惯工作方法的影响,实际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过去的办案形式进行,致使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制改革失去了真正意义。二是容易造成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主诉检察官权限收缩,导致以打破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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