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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立法者热衷追求制定“大而全”的刑法典,导致附属刑法的立法技术不成熟,规定不明确、不清晰,没有规定独立的罪状和法定刑,依附性过强,不能直接适用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务款,并且与刑法不衔接、不配套,缺乏可操作性。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新型犯罪不断增加,一部刑法典并不能解决所有犯罪问题。在非刑事法律中直接规定具有罪状和法定刑的附属刑法乃是刑法补充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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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过错及其刑法意义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害人过错是指由被害人作出的对加害行为的实施与危险性程度有影响的,应受刑法评价的不当行为。被害人过错导致加害行为侵害的法益被保护性降低,从而影响了犯罪人的罪责。本文认为被害人过错不能仅被视为一个酌定的量刑情节,而应该在我国刑法中构建全面的被害人过错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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