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法律   1篇
  197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是提高思维能力、正确表达思想、揭露和批判诡辩论的工具。在政法专业开设逻辑课的目的,是使学生能比较系统地掌握逻辑基本知识,自觉地遵守逻辑规律和规则,达到使用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论证具有说服力,以便毕业后从事政法工作时,能自觉地运用逻辑分析问题、表达思想。并且能够在侦察案情、审讯犯人、提起公诉或进行辩护以及在定罪量刑过程中运用逻辑知识为各项政法工作服务。因此,在政法专业必须认真搞好逻辑教学。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