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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兆勇  韩龙 《法制与社会》2012,(35):266-267
要实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初衷,既注意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维护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又注意对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就需要在立法上做到侦查程序设计的合理性与公正性,防止讯问权滥用。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实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获取证据的重要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讯问场所的不规范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危害。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讯问场所限定在看守所内,通过讯问场所的法定来消解讯问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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