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法律   4篇
  1994年   1篇
  1993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延期还款协议的法律效力浅析高占臣贷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相互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在未超过贷款纠纷的追诉时效、债务人延期期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是否仍有权请求保证人连带承担原担期间的担保责任,对此,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笔者...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审理被保险的机动车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中,受害人一般只以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行为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人民法院也只是把受害人与机动车所有人或行为人作为诉讼主体进行审理。笔者对此有不同观点:在审理因保险的机动车致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除受害人或所有人(行为人)为原、被告之外,应当同时把保险人作为诉讼的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一并审理。现仅就此类案件的特点,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法律责任以及保险人参加诉讼的意义和地位作如下剖析,以期共鸣。  相似文献   
3.
1987年8月27日,某乡的面粉加工厂,制油厂经县工商管理局批准成立,同日领取了营业执照。面粉加工厂与制油厂的法定代表人由孙某一人担任。1988年12月25日,孙某以面粉加工厂的名义欲向银行营业所申请借款5万元,用于生产,借款期限1年。乡粮库为面粉加工厂担保,在担保借款协议书上盖了粮库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姜某名章。但孙某在借款时,在借款担保契约的借款单位栏内写的是制油厂,并盖着制油厂财务专用章,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银行营业所见担保借款协议书与借款担保契约上的借款单位不是同一个单位,请求孙某改写借款担保契约。孙某以自己是两个厂的法定代表人,用哪个厂名借款都一样为由未更改借款单位。营业所亦未严格要求,孙某以制油厂的名义借款5万元。制油厂借款期满后未还。1989  相似文献   
4.
李某与张某的住房是连脊共墙的土坯房,李家住该栋房的东端,张紧挨李住东数第二家。李房由于年久失修,危塌在即。1991年4月,李家向城建局申请建两间砖瓦房(1990年张家房进行全面维修和室内装饰)。城建局于同年6月8日发给李建东西8.9米、南北8米的“建房许可证”。四至:东与东邻留出30公分起墙,西从两家共用间墙中心线往东退回50公分起墙,南是庭院,北是防火道。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