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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反贪污立法的实体内容能够实现,还要对有关程序、措施作出具体规定。由于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时不可能考虑到目前贪污犯罪的猖狂性和复杂性,因而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如何履行对贪污等犯罪侦查职权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因此,需要对刑诉法作补充规定。同时,要使我国反贪污犯罪的斗争更强大有力,还必须加强我国反贪污犯罪的专门机构,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反贪污犯罪专门机构的设置、职责,以及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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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强烈意愿,它关系到我们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我国法律对惩治贪污等犯罪的规定虽在不断补充,但还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反贪污特别法,作为惩治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贪污犯罪的强大法律武器,下面是我们对反贪污法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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