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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封建社会里,“朕即国家”,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这就决定了整个封建主义的法律必然是专横独断的.但是,在封建社会里,也有少数比较明智的皇帝,能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主张维护封建法律的统一和稳定,反对滥施刑罚,出入人罪.即使在“坐堂问案”的审判形式下,也有些司法官吏能比较地注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下面所选的三个古案,都是见于正史的.我们略加评语,以资览古监今.标题是编者加的.  相似文献   
2.
包拯(公元999年——1062年),北宋合肥人,进士出身。他做过知县,知州、知府及转运使等地方官,也做过谏议大夫、监察御史,御史中丞等中央监察官,最后,做过三司使,成为中央最高财政长官。包拯是北宋著名的司法、监察官员,是封建法制的实践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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