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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鸿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2):65-68
公务员掌握着公共权力,肩负着增进公共利益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有健全的角色伦理机制,才能够使我国真正做到和谐发展和全面繁荣。公务员角色伦理建设的必要性,表现在公务员个体自律与他律、理想自由与责任意识、重建诚信行为、私人领域的独立化等方面。只有通过道德化的社会秩序、政府能力的道德整合和组织环境的建设来进行公务员个体与群体角色伦理建设,才能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可行的机制,提高公务员的伦理道德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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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问题,前一时期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文章,看法不尽相同,现综述如下:一、继承遗产的性质问题有人认为,继承遗产是不劳而获.特别是那些财产数以万计的继承案件,当事人为了争夺遗产,常不惜损人利己,甚至不择手段,这样保护遗产继承权,会给继承人带来寄生思想,它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不符,因而主张取消遗产继承制度.持不同观点的人认为,要不要继承权,并不取决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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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成立,必须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所谓客观要件,就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一点,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是,对于主观要件的看法则不尽相同。现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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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他主要的著作有《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等书.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一书,曾被同时代的伏尔泰誉为"理性的法典".他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思想基础.孟德斯鸠之所以获得大的声望,是因为正当他埋头著作时,法国的政治气候,"雷雨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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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人们认为法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这似乎是一个勿庸置疑的观点,自从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宣布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法学界对法的阶级性也提出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阶级性并不是法本身所固有的。主张法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专政性的阶级压迫的规范;另一部分是普遍性的社会生活的规范。其理由: 1.早在没有阶级、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里,就产生了“历史的法”、“严格的法则”和具有明显的法的性质的习惯、制度等,而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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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研究的对象,对于任何一门学科,都是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法学界重新开展了关于法学研究对象问题的讨论,这对于建立、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学,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将讨论中的不同意见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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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鸿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1):10-14
非公安类专业本科生作为公安院校的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在统一于警务化管理的过程中,体现与公安专业不同的个性特征。这一部分群体的党建工作应有针对性地予以展开才能收到更好的成效。以福建警察学院为例的调查结果显示,非公安类专业本科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建制度不健全以及组织生活不够丰富的问题,亟须在实践中予以解决。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成因剖析和对策探索,可以更好地提升公安院校非公安类专业本科生的党建工作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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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立义同志在《辽宁师大学报》1985年第5期,发表《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若干问题》一文,其基本内容与建设性的意见颇有见地,读后深受启迪,但其中有些观点值得商榷。为了论述方便起见,该文可简称为《若干问题》。 一、“特区”可特殊到不适用社会主义法律吗?《若干问题》的开头就谈到:“特区经济基本上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接着指出“如果把社会主义法律一成不变地搬到特区,就不会完全适用,就不能很好地发挥法律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作用。”从这段表述上看,作者试图从作为上层建筑的法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来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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