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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一、日本宪法第31条规定了在刑事程序上保障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内容。日本已加入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就刑事程序上的人权作出了规定。日本的刑事诉讼法,就是根据这些规定的宗旨而被制定的。然而,在日本这些规定的宗旨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实现,还是有疑问的。最近,一个叫做"国际人权联盟"  相似文献   
2.
龚刃韧 《中外法学》2011,(6):1106-1120
传统国际法上存在的关于条约保留制度的"全体一致规则",经由国际法院1951年咨询意见、到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被完全否定,从而确立了条约保留的效力由各缔约国分别判定的新制度。但人权条约的特殊性又使得条约保留制度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2002年中国法学界集体课题组《关于批准和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建议书》所提出的对该《公约》第19条和第22条应提出符合中国法律的"解释性声明",无论从人权条约保留的性质和方式还是从该《公约》目的和宗旨之角度考虑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3.
最近南昌市西湖区基层法院审理的章俊理等人的刑事诉讼案件,在江西省以至在全国都是一个影响很大的案件。这里,我不打算介入此案件中关于几位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其他有关证据和适用法律的分析,只是想就与该案件有关的两个特殊现象谈点看法。第一个现象是尽管本案的被告和被害人、事实关系以及审判法院都在江西省,但几位被告的律师却全都是来自北京市的律师。第二个现象是1999年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第2版刊登了一篇题为《钱列阳为“德国牙医”辩护》的记者文章,其中指责本案的律师之一钱到阳“冒天下之大不韪”,专程从北京赶到南昌为…  相似文献   
4.
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历史起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指出,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历史起源,主要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国君主的个人豁免以及一些国家中存在的国内主权豁免制度。外交使节的管辖豁免是国家管辖豁免的最初表现形态;国家君主个人的豁免是国家管辖豁免概念的基础;国内主权豁免制度对形成国际法上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影响,集中体现在英美两国国内法院的有关判例上.  相似文献   
5.
在人类历史上,酷刑曾长期是各国司法制度中合法的手段。近代以后人类才开始在法律上废除酷刑的漫长进程。其中,17世纪英格兰终止刑讯具有先驱意义。18、19世纪欧洲大陆国家相继废除了酷刑。西方国家废除酷刑对一些东方国家也产生了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禁止酷刑不仅为国际条约所规定,而且已成为国际习惯法和强行法规则。在当今国际社会酷刑已成为公认的罪行。然而,酷刑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制度顽疾,在法律上废除并不等于在事实上根除。  相似文献   
6.
在因外国国家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情形下,国内法院能否行使管辖权是近年国际法上一个争论较大的问题。按照传统的国际法准则,关于外国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问题属于国家责任的范畴。  相似文献   
7.
<正>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人权的国际保护突出地表现在保护少数者方面。在国际法上,所谓保护少数者是指通过条约保护一个国家内的在人种、语言和宗教等方面处于少数团体的权利。第一次肚界大战以后,国际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是成立了人类社会的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国际政治组织——国际联盟。这样,就为保护少数者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条件。本文重点考察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国际联盟与保护少数者的关系。一、关于保护少数者的国际文件及其主要内容 (一) 保护少数者国际文件的产生背景  相似文献   
8.
由科索沃危机引发的北约对南联盟动武,自3月24日以来,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到底北约的行动是否具有合法性。众说纷纭。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为本刊独家撰写专文认为——  相似文献   
9.
10.
马克思1842年所写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两篇论文,对普鲁士的书报检查制度进行了透彻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书报检查制度是出版发行前的秘密评判或官方的批评,其标准就是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马克思还区分了行为和思想,并把新闻出版看作是不应受法律控制的思想领域。在马克思看来,书报检查制度就是追究思想倾向,而追究思想倾向的法律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法律,是恐怖的法律。因此,书报检查制度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新闻出版自由的根本否定,而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马克思认为新闻出版自由只有通过法治和良法之治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最后还简要地分析了马克思的这两篇堪称新闻出版自由的经典论著遭到冷落的历史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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