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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立法变通权的主体是谁,应该是立法变通权制度设计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排斥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主体地位显然有违法理,吸纳人大常委会为行驶变通权的权力主体和增加立法变通权的程序性规定及扩大立法变通权的变通范围,是调动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变通立法的积极性和降低立法成本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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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部地区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问题在于确立科学的保护模式和落实有力的保护措施,通过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传承等措施,尊重历史的原汁原味生态环境及技能的价值;通过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举措,重塑当代人的行为,建构保护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模式。我们应以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的系统工程,确立完整、规范的法律保护体系,特别是注意运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在建设和振兴中国东北的过程中为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当代人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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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希望于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呼声.在最近几年显得尤为急迫。事实上,我国法律早在1982年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然而,《文物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其立法的法理基础为物权法,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放人此框架中显然只能做原则性规定而缺乏操作性。致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做到实质性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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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陋习是传统中不良文化现象,是社会转型和文化现代化的扬弃对象,从传统文化着手研究民间陋习,厘清其主要内容,研究其存在的原因,认识其危害性以及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规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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