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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英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3):73-77
"录囚"是建立于我国西汉时期的一项司法制度,其功能是纠正冤狱、督办滞狱(久悬未决的案件),它在整个法律机制运行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国家通过录囚活动检验和监督司法的合法性,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威信,同时也推进了法律的文明进程.录囚制度符合法律理念、顺应民心,在社会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故能为后世确认并继承延续.录囚制度中蕴含着法律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录囚亦是一种受司法非法侵害时的公权救济,国家通过录囚制度纠正执法偏差,拯救无辜,匡扶正义,社会效果彰显.故此,录囚对于整体法律制度而言意义重大,是法律宏观调控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2.
风险隔离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精妙之处,是证券化操作得以成功的关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破产风险:一是发起人的破产,一是SPV自己的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的建立,目的是阻断来自SPV自身和发起人的破产风险,使其所发证券达到吸引投资者的信用级别。 相似文献
3.
孙英伟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6(1):98-102
汉代是传统法转型的时期,不啻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与秦朝分野,在法律制度上多有改革,它继承和创制了许多具有人文精神的法制原则和法律制度,是一个在传统法延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时代。从人文视角探究汉代法制的理性元素,诸如矜老恤幼、容隐制度、录囚制度等内在的价值,挖掘传统法文化遗产的优质内涵,可以为现代立法提供镜鉴。 相似文献
4.
犯罪团伙包括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聚众犯罪是一个和共同犯罪交叉的概念,即使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也不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主犯则只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不同的共同的犯罪人采取不同原则,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是企业所拥有的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当今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和实现持续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和基本内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则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点内容。通过对河北省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进行分析,以其探寻当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6.
孙英伟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58-61
张斐是中国晋代杰出的律学学者,在当时律学领域的研究中独树一帜,并以其高深而独到的律学见地积极地影响着当时的司法审判以及后世的律学和审判活动,为中华法制文明的发展写了较为精彩的一页,尤其是他的法哲学观点从抽象的高度阐释法律的原理和运作。用形而上的“道”指导形而下的“格”,这一理论研究是前人所不及的。他的刑法概念理论和刑法定义具有较高的逻辑性和科学含量,使得司法活动对于界定概念,区分不同主观心理和犯罪行为有章可循,操作简便,他的司法审判理论具有相对的科学性,认为犯罪行为的客观活动会影响犯罪主观心理并且显现于外表形象,以此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辅助依据,丰富了西周以来司法审判察言观色的“五听”制度,对法制建设和律学研究构建了新的思维方式,研究张斐的律学成就,对于现代法理学以及相关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卖淫是社会病态的一面,它与赌博、吸毒现象成为三大社会公害,并且严重困绕着政府对社会有效的综合治理。旧中国,卖淫行为之所以能够产生、存在和延续是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社会背景的,但主要原因应归罪于旧制度对卖淫行为的放任或认可。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全国人民破旧立新、除恶务尽,将那些寄生于旧制度的卖淫、赌博、吸毒等行为予以坚决的。摒弃和有力打击,使这些遗毒千百年的社会病态得到根本的治理。。然而,近些年来卖淫现象又死灰复燃,遍及各地,并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它严重地污染了社会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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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隔离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中的精妙之处,是证券化操作得以成功的关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来自于破产风险一是发起人的破产,一是SPV自己的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的建立,目的是阻断来自SPV自身和发起人的破产风险,使其所发证券达到吸引投资者的信用级别. 相似文献
9.
商标产生于史前期人类使用在器物上的标记符号,夏商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已经出现所有者的姓名.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人名、地名等标记符号在春秋时期被刻在产品上,用以区别产品的制造者,以保证产品的质量.春秋中叶以后,私营手工业兴盛,这些最初用作质量保证的标记符号便在商业竞争中显示出了竞争优势.自此,标记符号开始趋向多样化,被商人广为使用,并最终演化为现代的商标. 相似文献
10.
张斐是中国晋代杰出的律学学者 ,在当时律学领域的研究中独树一帜 ,并以其高深而独到的律学见地积极地影响着当时的司法审判以及后世的律学和审判活动 ,为中华法制文明的发展写下了较为精彩的一页。尤其是他的法哲学观点从抽象的高度阐释法律的原理和运作 ,用形而上的“道”指导形而下的“格” ,这一理论研究是前人所不及的。他的刑法概念理论和刑法定义具有较高的逻辑性和科学含量 ,使得司法活动对于界定概念 ,区分不同主观心理和犯罪行为有章可循 ,操作简便。他的司法审判理论具有相对的科学性 ,认为犯罪行为的客观活动会影响犯罪者主观心理并且显现于外表形色 ,以此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辅助依据 ,丰富了西周以来司法审判察言观色的“五听”制度 ,对法制建设和律学研究构建了新的思维方式 ,研究张斐的律学成就 ,对于现代法理学以及相关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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