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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户籍制度作出必要的改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在改革的渐进模式下,明确受益者的需求是推动改革顺利发展的必要基础之一。基于天津市南开区的实证调查,探析了青年农民工对户籍制度改革的主导需求,从政策受益者的角度为下一步的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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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阶段,传统的体育教学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学校注重对学生考试成绩的提高,忽视了体育教育的重要性;而开设体育教学的学校无论在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模式方面却存在着简单、单一、重复等特点,没有让学生真正意义的感受和了解体育教学的价值。因此,让体育课堂教学回归"生活"是让体育课堂焕发生命活力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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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政治协商在长期实践尤其是人民政协建立60多年以来的实践、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特有的文化,这种由人民政协的理论体系、思想理念、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制度形态、工作方法及独有的风格气度组成的文化,被称为政协文化。这种文化具有自己的历史渊源、特定内涵、价值观念、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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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思维在方法论层面具有双向规范性、商谈说理性、应用广域性、智识综合性等特征,这些特征蕴含了丰富的法治要素。受到来自法律职业制度结构、权力资源分配以及职业特性和发展水平等多方因素的影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律师思维的研究和关注普遍不足,中国语境下的"像律师那样思考"面临着律师思维缺位的困境。法律思维研究中的"混沌主义""法官中心主义"和"碎片主义"等现象遮蔽了律师思维的方法论特征与法治内涵,会对律师职业发展、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以及国家法治建设产生诸多消极后果。实现"像律师那样思考"需要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规则层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制度完善层面以及在国家与社会治理领域层面构建、培育和拓展规范意义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律师思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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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指导性案例跨类型适用的现象具有广泛性、频发性、多样性、热点集中性等特征。基于对上述现象的实证分析和反思,类型化思维和法律方法的运用是指导性案例跨类型适用的理论依据,满足案例指导制度运行多元化需求则是其现实动因。指导性案例的跨类型适用如果严重背离“类案类判”的基本理念,就易滋生隐患和风险。完善指导性案例的跨类型适用应分别从案例生成和案例适用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通过丰富指导性案例的数量和类型、改进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从源头上减少指导性案例的跨类型适用概率;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指导性案例与待解决案件的相似性判断以及法律适用的“公约化”来规范指导性案例跨类型适用的裁判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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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与抽象司法解释的互动,主要体现在制度、规则和法律方法三个层面。在制度层面,两者的制度成熟度差距较大,且相互衔接不足;在规则层面,两者的裁判规则供给能力之差距过于悬殊,具体的互动方式也存在一些瑕疵;在法律方法层面,两者在互动时对法律方法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相关标准亦有待明确。可以通过明确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地位,并加强其与抽象司法解释的制度衔接、调整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供给结构并规范其具体方式、加强法律方法在两者互动中的运用并明确相关标准等路径,实现对指导性案例与抽象司法解释之互动模式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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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委组织部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