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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卧底证人是一类特殊的证人,与一般证人相比,卧底证人有自己的特征。由于卧底证人掌握着犯罪证据,愿意揭露犯罪,能够解决司法机关取证难的问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因此,在我国建立卧底证人制度十分必要。我国卧底证人制度应当包括卧底证人不受处罚制度,卧底证人的特别保护制度、卧底证人的经济补偿制度、卧底证人的物质奖励制度。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行政审判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究其原因,既有行政诉讼法本身的不完善,也有传统法律文化观念上的障碍,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行政审判体制的缺陷。  相似文献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大问责是最具权威性和实效性的问责方式,人大问责的主体、对象、手段、所追究责任都与其他问责方式不同。无论是从法理依据还是从法律依据上进行分析,人大问责均具有正当性,我们应充分发挥人大问责的优势,实现对政府和政府官员问责的效能最大化。  相似文献   
4.
人事诉讼程序是指有关人的身份上权利义务关系之诉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我国没有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为满足人事诉讼案件日益复杂和增多的需要,深化民事司法改革,我国应建立人事诉讼程序。人事诉讼程序应遵循职权审理原则、调解前置后禁止调解原则、当事人亲自诉讼等一系列特殊原则,还应在当事人制度、诉讼的合并、中止、终结等方面做出专门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之不足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充分的行政诉讼类型能够提供充分的权利救济机会和保障行政审判权的有效运作,也有利于行政诉讼程序和审理规则的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未实现法定化,行政诉讼种类较少,有些行政诉讼类型有悖于诉讼基本原理,因此有必要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6.
邵毅超 《世纪桥》2008,(3):70-71
我国现行的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着适用范围过窄、程序不简易、被告人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问题。为适应刑事案件的差异性、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实现程序正义,我国应从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简化简易程序的全过程以及加强对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确立起诉不加重处罚原则尤为必要 ,既有其自身的价值又有其存在的根据。  相似文献   
8.
杨成  邵毅超 《前沿》2010,(22):114-117
虽然我国司法解释已涉及到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规定,但没有设立独立的审前程序,存在诸多潜在的缺陷,已经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亟须改革和完善.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能有效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行政诉讼效率,促使双方当事人之间诉讼外的和解.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完善措施具体包括:合理界定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适用范围,设置预审法官,建立审前会议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9.
纵观域外行政诉讼类型化的演进过程,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目的或价值、基本诉讼类型,都存在一些共同或共通之处,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和确立方式也各有特色,这些都可供我国未来构建行政诉讼类型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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