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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娟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1(5):92-94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设置批捕制度是人权保障价值理念的体现,是诉讼公正的要求。我国在批捕制度的实施中存在诸如办案人员执法理念陈旧、相关刑事立法滞后、配套机制尚不健全、对办案工作的考评机制欠合理等问题。完善我国的批捕制度应彻底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刑事诉讼相关法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考评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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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娟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9,32(1):91-93
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关系着公民诉讼权的保障,民事诉讼模式和民事诉讼目的是影响一个国家民事诉讼费用构成及收取标准的主要因素,我国采取的“法官中心制”的诉讼程序和“解决纠纷”的诉讼目的,使当事人负担高额的诉讼费用,影响了公民诉讼权的保障。文章对影响我国诉讼费用标准的因素重新定位,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应采用职权主义模式与当事人主义模式的结合;民事诉讼目的应是创造实体,使公共受益。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总体上降低了诉讼费用标准,但相对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有必要对我国现有的诉讼费用标准再做适当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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