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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区行政公署是中国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管辖若干县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中介于省级与县级之间的一个虚的层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地区行政公署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充实,机构和编制也不断增加,出现了由虚变实的趋势。但作为派出机构,地区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存在着有事无权等现实问题,困扰着地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与此同时,有大量的地区改为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又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对目前我国实行的地改市、市领导县的体制进行的利弊分析,对解决地区行政公署体制的几种可能途径作了比较和探讨,认为应从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从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着眼,将地区转变为一级政府,为最终实现行政区划三级制作准备  相似文献   
2.
托底性民生保障体系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各项社会政策为所有国民提供涉及生活、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民生需求的各种基本性、保底性保障措施和服务的总和。近年来,我国各项托底性民生保障制度建设快速推进,财政托底性民生保障投入稳步扩大,对解除困难群众的生存危机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但目前保障标准和水平仍然偏低,救助制度存在“缺项”,冲击人们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时有发生,亟需加大托底性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力度,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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