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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张延,男,一九五五年生,捕前系工人。他于一九八一年七月十四日早四时许,在长春市胶合板厂北胡同拦路抢劫一妇女的手表,被治安执勤人员当场捕获。预审中,发现被告除这起抢劫外,还有在长春卷烟厂俱乐部附近强奸一女工的重大嫌疑。由于预审人员正确地运用了迂回渐进的策略反复审讯,迫使被告供认了这次强奸的罪行,继而又比较顺利地审出了被告另外九起强奸案(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运用迂回渐进策略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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