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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表明,其并非源自理论设计,而是商事实践的产物。确切地说,其正是通过法院对于经济实践中的有关活动进行的司法裁判和学界的学理解释之共同努力,才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以让与担保法理为基础的经济实践活动在我国早已有之,如进口押汇、融资融券,但法律规制的滞后性却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导致同样性质的法律行为得不到相同的司法对待,对经济发展形成障碍。故学界对已发生的问题,应积极进行研究,不限于个案,而应全体观照,以推动让与担保制度的发展,与实务界形成良性互动,互为推手,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进步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4.
对犯罪现场勘查的传统理解已经不能适应实践的需要。对勘查客体、勘查现场和勘查对象的认识都应以实践发展为尺度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正和完善,以指导侦查实践,满足工作需要。  相似文献   
5.
在足迹检验中,必须认识到足迹是一个"信息系统",充分理解并发挥足迹各子系统在检验中的作用,摒除单一或割裂的检验习惯,变一维式检验为多维式的系统检验,从而实现足迹检验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占有理论在民法和刑法中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刑法占有源自民法占有概念体系。但刑法学界往往强调其特殊性,忽视其同质性,导致诸多矛盾。故应坚持法秩序统一,贯彻好占有的基本理论,以消除悖论,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让与担保之设立在我国经济实践中不断涌现,很有深入研究之必要。在让与担保的法律构造中,所有权构成说的本质在于区分法律上的所有权与经济上的所有权,而担保权构成说的本质是将非典型担保典型化。附解除条件说(期待权说)仍是建立在所有权构成论之基础上。我国大陆地区让与担保制度的构建应基于其物权性质的属性以期待权说为理论基础,扬弃他国及地区的相关经验成果,妥善进行立法规制,以实现学理上的周延、满足实务的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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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认定理论经过近些年来的研究,相当多的学者认为该理论可作为犯罪侦查学的特定基础理论,更有甚者,认为可将其拓展至整个司法证明领域,以其作为刑事诉讼的最终目标。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考察,同一认定理论并无如此深厚的基础地位,所谓的人事同一认定、同一认定的客体必须至少出现两次才产生同一认定之需要、种类特征与时空特征相结合可构成特定特征等论据是经不起推敲的。综合观之,同一认定理论的实践价值仍主要体现于指导物证技术检验,还是将其作为物证技术学的理论基础之一为妥。  相似文献   
10.
占有是民法和刑法中的重要概念。刑法占有源自民法占有概念体系,但刑法学界往往强调其特殊性,忽视其同质性。在我国占有辅助人对物之占有,在民法或刑法中都不被认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具有特殊性,这使得占有辅助人的行为认定变得模糊不清。对等关系人的占有是简单的共同占有,共有人之一擅自处分占有物,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被委托的封缄物中内容物属于委托人单独占有,没有受托人占有或共同占有之余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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