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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从事退伍安置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籍义务兵退伍后没有及时到规定地方落户,及至本人需用户口证明(如结婚登记)时,才补办落户手续。有的虽然在报到时,安置部门出具了落户证明,也没有及时落户。这部分退伍军入成为了‘嘿人”,不利于户口统计、户籍管理,也不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为了免缴本人农村的各种费用,如集资、提留。义务工款等.有的为了冒领优待金_为此建议加强对退伍军人的户籍管理战士退役时,部队应搞好这方面的教育;安置部门接收退伍军人时,应集中统一将户籍证明开到退伍军人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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