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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和解撤诉之後,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对此问题并没有规定,实践中法院、当事人、检察院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五花八门。笔者以为:一审法院判决效力的认定是解决该类争议的关键。对此,笔者首先厘清了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的区别,然後又从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角度层层推进,最後得出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反悔後执行一审判决,此时的一审判决才是有效的,其他情况均为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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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虽然克服了其前身投机倒把罪立法规定过于笼统,界限不大清楚,执法随意性较大的弊端,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本文拟从该罪的客体、客观方面等方面对其进行简要的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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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已经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抗诉理由的细化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再审提级让案源更少、民事行政公益诉权以及对法院的执行监督依然没有真正落实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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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的厘定
有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当确定二审和解撤诉中的“诉”究竟是什么诉?是“撤回上诉”还是“撤回起诉”?不同的答案会导致一审判决效力的迥异。也有人认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撤回起诉,一审判决不生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中,作者写道。在二审中。因和解而撤诉,撤回的是起诉。而不是上诉。由此看来,好像要非得区分“撤回上诉”或“撤回起诉”才能认定二审和解撤诉一审判决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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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经了十三年检察公益诉讼之路,期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非议之声亦伴随左右。纵观世界各国,无论从实证研究还是理论论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几乎是大势所趋,对此,应当借检察制度改革之际,认真反思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所面临的理论、实践问题,构建合理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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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幕交易的行为被世界大多国家所禁止,这不仅仅是给予经济层面的考虑,法律方面的原理也是其重要的理论支撑。本文试图从公平正义、价值、秩序和效率方面对为何要禁止内幕交易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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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侦查权几经起落,最终还是回归。各地检察院民行部门近几年运用该权力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成果寥寥。是法院公正无私?还是检察院查处无力?如是前者,为何民间指责之声不绝于耳、执行潜规则大行于世?看来原因在于后者。没有侦查权的有效行使,注定了民行检察的积贫积弱和抗诉效果的差强人意。检察机关应当重新认识和处理法检关系;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和意识;实行科学的职务犯罪办案模式;重点查处执行人员的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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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10(2):50-53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历经二十余年的坎坷,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再度陷入困境。201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又提出要“明确对民事执行工作检察监督的范围和程序”。一方面得不到立法者的支持,另一方面检察院又想有所作为,那么只能在困境中反思,在反思中寻求突围的路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最大的障碍不是法院的存心阻挠,而是检察院自身。如果不从根源上铲除障碍,制度入法的美好愿望恐怕难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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