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法律   2篇
中国政治   2篇
  2011年   1篇
  1999年   1篇
  1995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 毫秒
1
1.
确保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建设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任务。而当前,确有一些因素影响着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主要是:1.司法权力地方化。司法权力地方化,是指国家将司法权分配于地方行使,国家对此施以必要控制与监督的体制。其表现就是地方法院由同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地方法官由同级地方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2.
商标权人在企业名称登记满五年后以企业名称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时,法院应否将企业名称登记满五年作为侵权与否的考量因素,或者作为何种因素进行考量,对此,理论界尚未有论及,司法实践也存在几种代表性的做法。通过对已有案例的梳理和比较,得出比较合理和可行的观点是,企业名称登记满"五年"不应成为侵权救济的硬性障碍,而宜作为侵权判定综合考量的重要因素。具体法律适用上,应从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原理出发,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如部门规章、具有可参照性的法律规定,从其立法精神着手进行深度阐述,通过架桥的方式转入适用《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从而实现司法审判有理、有据。  相似文献   
3.
完善破产和解与整顿法律程序之我见李双利和解与整顿是我国破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和解的成立与否对企业是否破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和解成立,企业则免遭破产。从破产案件审判实践看,和解与整顿确实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挽救了部分企业。但因我国破产法对和解与整顿的...  相似文献   
4.
谈话法是教师做学生思想工作的常用方法。在教育实践中,多数教师都非常重视与学生进行面谈──直接谈话的形式,却往往忽视了与学生进行“笔谈”──间接谈话的形式。所谓“笔谈”,就是教师通过与学生的书信往来实现师生之间相互沟通的一种教育形式。它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有着面谈不可替代的作用。一、“笔谈”有利于师生谈话的顺利进行。教师与学生面谈,学生或多或少都会产生紧张感,不利于谈话的顺利、深入进行。与学生“笔谈”,首先,由于其(异地异时的)间接性,学生避免了师生面谈时的紧张感、局促感…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