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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和住所是国际私法上最重要的两个连结点,构成传统国际私法中的属人法,确定自然人的国籍和住所尤为重要。当前国际私法立法草案关于国籍、住所的确定和在住所冲突时住所地法的确定都做出了规定,本文围绕立法草案所设计的法律制度进行探讨,指出其所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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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79年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程序的规定都仅限于公诉审查和庭前准备活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置了庭前会议制度,赋予庭前程序以实质性的内容。设立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证据与法律适用的争议所在,并解决相关程序问题,减少庭审障碍,从而保障诉讼效率。但是,庭前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提起人、参与人、主持人、讨论内容和方式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有待根据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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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旺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Z1):99-101
公诉方式与一个国家的审判模式有着紧密的联系,其程序设计是否科学,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与合理性。笔者通过对日本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公诉方式的研究,发现日本公诉制度中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很值得我国借鉴,对我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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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关于判决效力的规则不甚相同。一国只要承认外国判决,就需要决定适用何国法律确定外国判决在本国的具体效力内容。英国主要适用判决承认国法即法院地法确定外国判决在英国的效力。这种“效力等同论”源自主权主义,依据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原则,并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遭遇障碍。适用判决作出国法的“效力延伸论”被广泛运用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判决公约》草案、欧盟与美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当中,以国际主义与礼让原则作为理论基础,能够较好维护当事人的合理期待,促进作出国与承认国之间的互利互信。我国采用外国判决的效力等同论,基于这种规则存在的弊端,未来宜在权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考虑适用判决作出国的法律确定外国判决在我国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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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议选择外国法院而排除中国法院的管辖权在实践中时有发生,而中国法院认可该协议的条件如何是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关心的重点。本文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通过对当事人选择外国法院的协议成立条件的梳理,重点分析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互惠原则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关系,探讨互惠原则作为认可管辖协议的成立之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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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所适用的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初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围绕外国法的性质和查明方法 ,各国法律制度有所不同 ,外国法既不等同于国内法 ,也非事实 ,在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上可以采取“职权调查”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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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比昨天做的好.明天比今天做的更好。每天进步一点点.天天为顾客着想。”这是江苏省睢宁县庆安镇利税大户、庆安镇高科技企业——新高桥金属制品厂老板郭某的经营理念。这个看上去朴实无华、黑黑瘦瘦的汉子。经营着有近40名员工、年营业额上百万的企业。然而不为人知的是,他现在还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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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的互惠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许多国家均采用有条件地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其中互惠关系往往被作为条件之一。互惠原则意味着要求发出判决的国家同承认国规定的条件相一致,来承认和执行承认国法院的判决。如在我国,对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与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作比较,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比我国严格的,我国亦拒绝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判断这种互惠关系的有无,是看两国之间有条约关系或事实互惠关系,还是承认法律的互惠,目前在我国尚有着不同的理解。就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法院的判决来探讨互惠关系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