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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维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12(1):39-41
毛笔书法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当前,随着国家对发展文化事业的不断重视,中华文化也在不断的复兴和崛起,并一天天的走向国际化。因此,为了方便国际间的文化保护和交流,我国近些年对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做了多次修订。可见,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保护也在不断的加强。因此,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传统文化著作权保护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旨在结合毛笔书法的艺术特性和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著作权保护的理论进行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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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维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3,26(1):65-67
为了方便国际问的文化交流和保护,我国近些年对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做了多次修订。可见,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保护也在不断地加强。因此,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传统文化著作权保护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毛笔书法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瑰宝。结合毛笔书法的艺术特性和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著作权保护的理论进行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3.
杨士维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3,(5):96-98
商标只是一种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功能的识别性标记。通过企业对商标(trademark)的实际使用,企业可以在特定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使商标具有超出标记本身的商誉(Goodwillofatradeorbusiness)。透过“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系列案,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与商誉不仅可以分离存,甚至可以同时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因此,不同于通过商标注册途径来保护商誉的研究,对商誉的后商标管理与保护也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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