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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调解本意在于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互谅协商,确定彼此权利义务的一种友好解决民事争议和纠纷的方式。但近年来,利用调解的形式。骗取司法裁决,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调解案件日益泛滥,极大亵渎了司法的尊严,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了虚假诉讼侵权将受到法律严惩,设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对虚假调解案件的惩治迈出了重要步伐。但民事虚假调解案件的有力规制,还需要多角度出发、全方位防范、多渠道惩治。  相似文献   
2.
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民事调解制度在迅速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现行民事调解制度调审合一、高度集中,调解程序缺乏规制,对权利保护不足。2013年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职权,从当前的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合理调整监督方式,系统探究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机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权力监督是为确保公权的正确行使,对私权尽到应有的保护。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实质是通过对法院民事审判权力的监督,实现对诉讼当事人权利的救济。审判权的终局性和裁决性也赋予其对外部监督某种程度的排斥性,民事检察监督只具有程序性,在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实践中,应正确认识民事诉讼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的关系,合理定位,在职责范围内,根据案件属性特点,以科学监督的方式,保障民事审判公正和权利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具有抗诉的权力.但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率却不高.对以往抗诉而再审维持案件进行系统性归纳分析,既能反映出检法两家对一类案件的认识分歧所在,也能促使检察机关认识到需要加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规范化研究,发现抗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予以改进,提高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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