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220号令发布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1997年7月28日,江西省公安机关第一支警务督察队伍——南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正式宣告成立。 1997年8月15日起,江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18名督察民警分作3组,在南昌大桥、银三角立交桥、320国道设卡,连续3次检查过往警用车辆及其警用标志使用情况。共检查警用车辆450辆,查纠无牌无证、非警务用车、非公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