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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卫兵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4):47-50
国家安全例外是信息公开法公开例外的一种。国家安全例外可以细分为国家安全、国家防卫、国际关系和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国家安全例外的保护机制有损害测试、公共利益测试、部长否决权制度、存在与否机制等。我国应在未来的信息公开法中对国家安全例外进行立法,通过严格界定国家安全,引入损害测试、公共利益测试和存在与否机制来对国家安全例外进行周到保护,并同时实现信息公开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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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府网站管理中的可用性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卫兵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3,18(2):11-14
阐述了政府网站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可用性原则 ,该原则包括可访问性和可使用性两层含义。具体来说 ,政府网站在进行管理、设计、显示、使用等过程当中都应该体现可用性原则。将可用性原则作为政府网站管理立法的法律原则并贯穿始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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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遍认为的加大主动公开可以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这一命题出发,论证了该命题在特定条件下是成立的,即加大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经常被申请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对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是有帮助的;而加大节选式的主动公开以及忽视主动公开质方面的提升并不会降低依申请公开数量。为此,提出应遵从可到达、可找到、相关性、可理解性、免费、更新及时性六大原则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从而真正减轻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数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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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的界定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或许我们已经熟谙“知识产权是私权”的法律理念。但稍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精神的人们不禁要问,知识产权为什么是私权?它的界定依据或曰基础又何在?本文拟就此略抒己见.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追根溯源──由知识产品的特征说起 关于知识产品.目前还未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定义,就工业知识产品来说,张守一教授将之定义为:“当知识的贡献率超过工业产品价值的50%时,这些产品就成了知识产品。”①这是从知识、智力的含量来界定的.与之相类似的还有:“知识产品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主要依靠人的脑力劳动生产出来的.可供人们使用的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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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上海市A区信息公开三年数据的实证分析,得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来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十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制约。破解之策就是改变传统思路,从信息流通这一全新角度系统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这就要求将被动公开视为一种信息流,放在一国信息环境当中进行审视,并从主动公开、内部公开和外部公开对被动公开影响以及从被动公开本身角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实施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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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域名侵夺(reverse domain name hijacking),在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中,有了明确的定义。这就是“投诉者恶意运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意图获得域名持有者的域名”。我国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商标权人恶意利用中文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意在剥夺正当的域名持有人所持有的域名。但是,在看待反向域名侵夺的具体类型和作用的时候,却存在差异。在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它只是作为域名持有者举证说明他本身对该域名拥有合法的权利的证据之一,不构成专家组对之直接予以支持的理由。并且,假如专家组认为构成了反向域名侵夺,它应在裁决书中写明。而且ICANN并未具体列举反向域名侵夺的类型。而我国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则有与之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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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卫兵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6,(4):97-104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基本法规,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初步形成。该《条例》经过8年的实施,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保障公民知情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如此,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诸多不足,包括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刊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与完善"设置专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提供的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另外还包括新《国家安全法》出台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安全"例外规定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司法审判等。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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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年来,保障了申请人的申请权利,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服务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但同时也遇到了主动公开量的增长未带来被动公开量的减少、全部公开比例渐趋下降、部分公开比例占比微小、免予提供理由答复占比高、免予公开理由答复占比低、行政争议量逐年上升、申请方式集中于当面申请、所申请信息集中和申请人集中等问题。未来,有必要在信息流通理论指导下,注重从内部公开、外部公开、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等各种信息流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