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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德育环境与学生和谐发展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要实现它们的有机结合,必须立足学校、能动地改善校园德育环境,必须面向社会、充分地利用社会环境资源,必须针对学生、把德育环境建设与解决学生和谐发展的问题贯通起来,必须依靠教育者、努力提升德育环境建设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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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近年来,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法学界和司法实物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对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反思性检讨的研究课题.确立并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出自维护权利的需要,也是权利人维护自身精神利益的必然前提.我国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客体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范围规定得不明确、不具体、不完善,不利于司法实务的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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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运货告别马驮,吃水不用人背,致富产业有人扶持,种养技术不再发愁……这是昭觉塘且乡呷姑洛吉村村民拾乙比者长久以来的梦。但不到一年时间,呷姑洛吉村几代人的梦先后实现了。而这一切,都要感谢他们众口称赞的"汉呷"书记——戴自弦。近年来,凉山州着眼建设一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凉山"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准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度上完善规范、工作上坚决落实、纪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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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4,19(4):68-71
新婚姻法在我国正式确立了无效及可撤销婚姻制度,这是立法对日益复杂的婚姻现实的正确反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法律意义。笔者认为,作为无效民事行为或可撤销民事行为的一种,我国现行的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制度在立法上还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性及对现实问题反映的不周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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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是一种法定的监护义务。其监护的时间和内容是特定的和有限的。学校对被监护人所负监护义务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当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只有在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未成年人的亲属监护人在大多数场合要负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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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安宁权法律地位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公民精神安宁利益的忽视是导致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范围过窄的根本原因.最好的解决办法莫过于给予公民的精神安宁利益应有的法律地位.人类史也是一部权利发现史,我们应该不惮于明确精神安宁权是一项独立人格权,是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权利标的,并相应地在国家赔偿、刑事犯罪及违约等领域广泛承认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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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华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6,(7):20-22
正"最近天气热、雨水多,你要经常观察鸡苗的情况,发现问题就及时把我上次拿过来的药喂给它们。今天我又给王老板打电话了,过几天就能拿到蜜蜂了,你要把蜂桶准备好。"6月12日一大早,昭觉县支尔莫乡阿土列尔村党员莫色子古来到联系贫困户吉克达日家中,交代养鸡和养蜂的事情。"我这个‘亲戚’,真的太好了,给我们(协调)养鸡、养蜂、种脐橙、种青椒,我们家脱贫真的有希望了。"吉克达日谈起莫色子古,不由得竖起大拇指。11个贫困县、2072个贫困村、40.8万贫困人口……作为全国、全省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凉山州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