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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犯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其处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青春期,具有心理尚不成熟、易结群、易冲动、渴望得到他人尊重、易受不良风气影响等特点。由于未成年犯其犯罪危害性低、有较强的可塑性、易于矫正等,将未成年犯放在社区内服刑,对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可以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率,降低自身的标签意识,预防其重新犯罪。目前,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存在制度构建上的缺失、执行形式化严重、教育矫正缺乏分类、矫正项目缺乏针对性、对违规未成年犯的处罚缺乏中间制裁等特点。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构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
<唐律疏议>中关于贪污贿赂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定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反思现行<刑法>中关于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之不足,学习、借鉴<唐律>中的律文内容,定会感到平等保护公私财产、加重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扩大贿赂的范围以及完善受贿罪的成立条件、量刑情节等措施必定有助于从立法上确立严密而科学的惩贪体系.从而为预防、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提供可行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刑法语境中的商业贿赂概念可以借鉴经济法层面的商业贿赂,但绝不能受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暂行规定》中对商业贿赂概念界定的影响,应该将一切能够揭示商业贿赂本质且大量客观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都包括进去。本文立足于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现实需要,以现行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为依据,认为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事活动参与者为谋取商业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或者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人利用商事管理职权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促成商事活动双方的行贿、受贿而居间介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性贿赂是否构成犯罪入刑,争论已久,时至今日,性贿赂仍未纳入刑法调整范围。性贿赂目前在行贿犯罪中已相当普遍,其产生的社会危害也在不断放大,现在通过立法跟进,让贿赂罪走出财物利益的旧框,将诸如性贿赂这类的非物质性利益的交易行为纳入到贿赂罪的范畴,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诉求。  相似文献   
5.
行为人利用自己主管工作的有利条件,隐瞒事实真相,使客户单位信以为真地将本应交给国家机关的款项交给该国家工作人员。由于该资金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国家机关,此时就不能算作是该国家机关的公共财物。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骗取其它单位的公共财物不能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财物,而只能认定是利用工作之便骗取他人财物并构成诈骗罪。诈骗罪、贪污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挪用公款罪并不具有这一犯罪目的。  相似文献   
6.
邓中文 《中国司法》2024,(1):105-111
2022年6月,国务院出台《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赋予了南沙新的发展定位,并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专门部署。当前,广州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如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不畅、与港澳相关规则存在差异等问题,制约了商事资源在大湾区内的高效配置与便捷流动,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本文以推动《南沙方案》落地为契机,探索和健全公正便捷高效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相似文献   
7.
法院作为国家重要的司法力量,目前在司法体制、监督机制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改革法院的人事、财政及领导体制,强化监督机制,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新刑法对无限防卫权的规定虽然有利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但同时也极易导致防卫权的滥用,使现实和法律中的某些整合或平衡关系遭致破坏。新刑法关于无限防卫权的规定并无多大实际价值。  相似文献   
9.
公诉案件撤诉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撤诉亦称“撤回起诉”或“诉之撤回”。公诉案件的撤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取消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案件的诉讼活动。新刑诉法取消了原刑诉法第108条关于人民法院在审查公诉案件时“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规定,从而也使公诉案件的撤诉——这个过去和当前都始终困扰着司法实践的问题失去了唯一的立法根据,从而使当前刑事诉讼中这一难以回避的问题变得更加认识模糊和难以处理。作为弥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分别在其制定的实施新刑诉法解释(规则)中明确规定:检察机…  相似文献   
10.
邓中文 《法学杂志》2005,(4):130-131
我国《刑法》对伪劣商品犯罪的刑事处罚在法条上有详尽的规定,在刑种的适用方面做了适当的设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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