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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民权观包含以下部分,其确立基础是平等思想和立宪制度;其实现条件是中央设议院和地方行自治;其最终归宿是建立公民社会。康有为的民权观留给我们许多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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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大调解"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强调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调解主体的多元化,按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综合利用各种社会制度资源进行社会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三效合一"。但在实践中存在政府主导、缺少中立第三方的"第二方纠纷解决机制"的倾向。荷兰早期的政府调解没有使荷兰建立有效的调解制度,二战后荷兰废除了政府调解制度,政府从积极主动的调解者转变为在理论上提供准备和论证者。我们应该从荷兰的经验中得到相应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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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危险作业罪体现了积极刑法观导向下的轻罪立法,轻罪立法是轻罪治理模式的必然结果,它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的客观需要。对危险作业行为的规制主要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两种手段,二者的衔接直接影响危险作业行为的治理效果。当前危险作业行为行刑衔接机制的主要问题是立法衔接不够顺畅,执法合作不够完善,检察监督不够切实有效。对此,应该廓清危险作业罪入罪标准,明晰行政主管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合作界限,提升检察机关的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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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司法能动主义或司法的能动性是相对司法克制主义的用语,实践形态和社会评价不一。中国语境下的"能动司法"理念重在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从特征上看,能动司法的核心是实现法院的政治功能,功能是建立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定位是遵循人民司法路线。建立便民诉讼机制、积极主动调研、延伸司法服务是具体实践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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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珊珊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4):9-12
近年来,一系列标志着司法活动由国家领域进入公共领域的"公共法律案件"使得我国法理学研究有了新的标本。揭示这一类案件的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透过司法过程总结我国当代转型时期法律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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