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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首先必须明确三个问题:国家侵权是否会产生精神损害,国家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依现行国家赔偿法能否得到赔偿,国家赔偿法是否应规定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这三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有关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应明确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和计算方式,并做好具体的条文设计。  相似文献   
2.
《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对夫妻离婚时养老金分割方法作了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允许夫妻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或法院命令对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养老金利益进行分配。在我国,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确认夫妻在婚姻期间积累的养老金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应对其进行分配,但如何分配并无具体规定。这就使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困难。因此,借鉴澳大利亚有关夫妻婚后所得养老金利益分配的立法经验,我国完善夫妻离婚时养老金分割制度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赋予离婚夫妻对各自养老金账户相关信息的知情权,提供养老金价值的评估方法,健全养老金分割的程序,明确规定养老金分割的方法,法院判决分割养老金时应考虑法定情形,明确养老金管理机构的职责,等等。  相似文献   
3.
妇女解放至今为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在家庭领域进展缓慢。妇女在投身职场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家务活动,导致“蜡烛两头烧”的困境,其成因是多方面的。针对妇女承受的双重压力,本文拟提出包括个体自身的努力,政府在制订公共政策时应具有性别视角,家务劳动社会化,重构性别角色分工,认可家务的价值,细化价值评估方法等多元减压方案,对缓解妇女压力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相似文献   
4.
陈思琴 《前沿》2009,(2):133-136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对因其侵权行为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的责任。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通过比较研究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社会现行的立法和实践状况,提出在我国《国家赔偿法》中应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为该制度的建构提供相应的立法建议和条文设计。  相似文献   
5.
在父母离婚后的监护安排中,儿童有着不同于父母的独立利益,儿童应有根据其年龄和智力表达自身意愿的权利,包括不被强迫表达意愿的权利。离婚的情感纠葛和由监护引发的争议,使得父母向法院传递的影响监护判决的信息可能严重失真,听取儿童意愿是纠正这种失真的途径之一。适龄儿童的意愿,应作为监护安排的主要考虑因素,尽管不是唯一的因素,只有与其最大利益不符时,儿童意愿才得被背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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