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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之制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与当事人行使诉权构成了民事诉讼权利分配的重要形式。①同时,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的行使还需要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来予以配合。可见,诉讼权利的行使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民事诉讼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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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拐骗儿童后以出卖或勒索为目的进而出卖或勒索钱财的犯罪应如何定罪,刑法分则条文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罪数认定理论会出现二种不同的定罪结果。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罪数认定困难,是并罚还是不并罚难于断定。因此,为了实现刑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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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的现状 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从这一规定来看,民事诉讼立法只确定了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制度,对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制度未持任何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这一规定对诉前证据保全作了有限的确立,但仍语焉不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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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性质究竟是对人权还是对物权,是信托法上颇具争议的问题。厘清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性质有助于我国信托立法将受益人权利纳入到物权法的保护范畴中,从而对确立受益人权利更有效的保护机制和受益人权利有效行使的方式有着重大的意义。我国信托受益人权利物权保护机制之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追及权;(2)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优先权;(3)赋予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替代物之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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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困境:我国私募基金立法之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私募是募集资金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有关私募基金的立法一直是空白,这使得私募基金在我国尚未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同时,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和内控机制,我国私募基金长期游离于法律控制之外,投资者利益难免有受损害之虞。为此,我国私募基金亟须法律的明确界定以及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加以规制,而美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可资借鉴。我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之构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私募基金豁免核准制度、构筑私募基金发行法律制度、设置信义义务监控机制、构建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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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3):65-72
劳务、人力资本等依附于自然人身上的无形财产,能否作为公司的出资形式,新《公司法》未置可否,却为其创设了制度空间。人力资本具有效用性、其使用权具有可转让性,与其他制度配合使用,也可达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的,且具有可评估性。允许人力资本出资,还须设计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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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托是环保资本运营的新亮点。将环保与信托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环保市场可以得到信托业的大力支持和严格规范,从而保证其良性发展。这主要因为信托具有提高环保资本运营效率的功能。环保信托的创设主要是利用信托的增值功能、保全功能、融资功能和避税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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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之重构——以金新乳品信托计划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新乳品信托计划案件揭示了我国信托法缺乏完整的理论基础以及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机制阙如,以至于受托人行为之控制、投资者利益之保护落空于商业信托之制度设计中。在英美,商业信托受托人不当行为风险之控制是信托法之核心。如何控制?一则承认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通过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救济,对受托人不当行为进行消极防范;二则对受托人施以严格的忠实、谨慎义务来对受托人行为进行事前的预防。为此,我国有必要借鉴英美之相关法律控制机制,设计符合信托理念的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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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婚姻关系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而且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圆满的婚姻生活.若因婚姻关系遭受侵害,致财产上遭受损害或精神上蒙受痛苦时,可否向通奸、姘居之配偶,尤其是侵害婚姻关系之第三人请求赔偿呢?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尚未确立保护婚姻关系的相关制度.这一立法上的疏漏,无疑给追究侵害婚姻关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留下了空白.因此,研究婚姻关系之法律保护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