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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警察仪式是一种综合运用警察文化符号以实现某种象征意义和情感体验的程式性活动,具有严肃性与象征性、程序性与实效性、实践性与可重复性的特征。警察仪式对警察队伍内部具有角色体验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培育警察核心价值观功能和强化警察意识功能。 相似文献
2.
高筱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1):196-200
美育与德育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差别决定了美育对公安大学生人格养成所起的作用是德育无法取代的。德育偏重思想观点、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的培养,美育偏重于精神素质和文化品格的培养。关育通过与心育的相互促进实现公安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美育是人格养成不可替代的重要途径,具有个体塑造、社会整合和文化建构三大功能。其中个体塑造是基本功能,即以具体的形象激发人的情感活动,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对公安大学生的人格养成作用独特。公安院校开展以美育为主要内容的艺术教育,应以提高艺术修养和艺术审美能力为主,以感性素质的培养为主要内容,以感觉审美思维能力教育为切入点,以建设公安院校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归宿。 相似文献
3.
公安院校的艺术教育作为一种非专业的通修教育,应着重在彰显文化品位和突出育人功能上下功夫。他应以文化传承为向导定位,以文化熏陶为培养模式,以文化修养的提高评价标准。同时,注重发挥隐性思政的作用,引导非主流文化,培养公安大学生清明淡定的人生涵养,实现崇高美育的育人功能。 相似文献
4.
高筱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93-196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正如火如荼的全面展开,对持续了三十年的以普通高中生为培养起点的公安高等教育构成较大冲击。包括公安院校艺术教育在内的各学科教学如何适应改革变化后的新情况,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学生的构成及教学培养模式出现的变化,在坚持公安院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不动摇的前提下,应在"融合性"和"大众性"上进行创新和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
5.
高筱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5(1):196-200
美育与德育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差别决定了美育对公安大学生人格养成所起的作用是德育无法取代的。德育偏重思想观点、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的培养,美育偏重于精神素质和文化品格的培养。关育通过与心育的相互促进实现公安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美育是人格养成不可替代的重要途径,具有个体塑造、社会整合和文化建构三大功能。其中个体塑造是基本功能,即以具体的形象激发人的情感活动,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对公安大学生的人格养成作用独特。公安院校开展以美育为主要内容的艺术教育,应以提高艺术修养和艺术审美能力为主,以感性素质的培养为主要内容,以感觉审美思维能力教育为切入点,以建设公安院校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归宿。 相似文献
6.
公安院校学生应该在警察意识养成的关键时期,拥有向上、乐观的心理素质,温暖、明亮的阳光心态,成长为一名"阳光学警",将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公安工作,才能坦然面对社会风雨的洗礼,为他人付出,为社会奉献。 相似文献
7.
高筱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6):193-196
在公安人才培养过程中,美育的嵌入能起到积极意义和独特作用。针对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的不同层次和类别,美育教育的着眼点应放在对其淡定、平和的心态和健康人格的培养上,具体操作应分类实施。 相似文献
8.
高筱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6):122-125
“阳光精神”是一个在公安文化建设中经常出现的词汇,寓意着一种积极向上和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培养公安大学生的阳光精神,就是要培养他们公正、威武的职业形象,清正廉洁的价值取向以及秉公执法的职业能力.本文认为美育在培养公安大学生阳光精神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院校的美育教学应积极围绕阳光精神的培育展开,并努力实现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相似文献
9.
高筱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1,36(3):107-110
目前,学界对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内在规律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英国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提出的"默会认识论"揭示了人类知识的基本构成和获得途径,其不仅可以为公安院校的实战化教学提供重要的认识论基础,而且在实战化教学的目标取向和操作路径选择上也能带给我们诸多宝贵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高筱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3):193-196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正如火如荼的全面展开,对持续了三十年的以普通高中生为培养起点的公安高等教育构成较大冲击。包括公安院校艺术教育在内的各学科教学如何适应改革变化后的新情况,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学生的构成及教学培养模式出现的变化,在坚持公安院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不动摇的前提下,应在"融合性"和"大众性"上进行创新和改革探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