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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机关,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加快农业和农村立法工作的步伐,以立法的形式来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中各项政策,规范、引导和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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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作用初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在全国人大的带动下,地方人大常委会陆续出现一批相对年轻、无社会兼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委员"),成为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的一大亮点,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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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的产生,有较复杂的原因,解决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了有效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保证法规内容的公平、公正,可以在以下方面做些有益探索:
1、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
当前,应当在法规起草主体多元化上下功夫。除继续坚持由政府主管部门起草法规的主渠道外,对重要的或事关全局的立法项目,可以由省政府法制部门或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直接牵头起草;对专业性较强、有一定难度的法规,委托研究机构、社会团体或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承担起草任务,或者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学者进行优化组合,联合起草法规;还可以鼓励没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或草拟法规草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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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6月1日起施行。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农村公路是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总称,与农村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关系极大,是农村最重要、最基础的公共设施。近几年,国家高度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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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现刊发此文,对条例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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