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政治理论   1篇
  201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1.
监护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精神。现行监护规定在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上存在的问题是: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存在利益冲突,监护人缺位导致诉讼程序无法启动,法定单位监护人的规定不尽合理,缺乏有效约束监护人的监督机关等。进一步完善现行监护规定,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应分别设定亲权与监护权,确立指定诉讼代理人制度并赋予未成年人一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增设监护监督机关及监护保障机关,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能动性。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