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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情况:2002年,江苏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和省、设区的市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收到土地行政复议申请280件,受理207件,作出维持决定143件,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决定44件。申请人撤回20件。其中,省政府收到土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受理16件,作出复议决定8件(其中维持决定7件,撤销决定1件),以终止等方式结案8件。省政府受理的16件复议案件中,涉及土地权属的案件11件,土地征用的案件4件,土地收回的案件1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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