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在我国刑法立法上,伪证罪的法益已经从公民人身权利向国家司法利益转变。刑法理论界存在的“复杂法益说”观点是旧刑法“人身权利说”的变种。伪证罪侵害的具体法益应当理解为“言词证据的司法运用”。据此,对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作如下解释:在主体要件方面,将被害人解释为伪证罪的主体有其实质合理性,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伪证罪的主体。担任言词证据记录工作的人故意做虚假记录的应当构成伪证罪;在主观要件方面。刑法对伪证罪设定的目的要求并不符合伪证罪的法益需要;在客观要件方面,关于伪证行为中“虚假”的认定,“客观说”更符合伪证罪的保护法益,刑法将伪证罪限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符合伪证罪的法益内容。 相似文献
2.
激励机制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论述激励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继而谈及电力企业在人力资源激励过程中尚存诸多问题,如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薪酬结构设计不完善、激励措施的同质化、职业生涯设计缺失等,需要从企业文化、薪酬分配、绩效管理、培训手段、职业生涯等方面考虑员工激励问题,不断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