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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功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3)
行政主体优先权是行政合同的内在需要,为世界许多国家行政立法所肯认。行政主体优先权包括合同履行的指挥权和监督权、单方变更合同权、单方解除合同权和行政制裁权。对行政主体优先权的法律控制的模式应采用程序控制模式。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合同及其分类——一种比较法上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泽功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2,(3)
行政合同作为一种富于弹性的现代行政管理方式,为各国竞相采用。对于行政合同,各国行政法上的定义各不相同,我国有“行政目的说”和“法律关系说”,笔者认为,两种学说各有不足,将二者结合能正确反映行政合同的特性。我国现实存在的行政合同包括公职合同、买卖出让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公益捐赠合同、专业行政管理合同等样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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