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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卫聪玲 《知识产权》1995,5(3):43-46,42
企业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标志。企业名称的区别功能蕴含着顾客对企业的评价意义,肯定的评价就是商誉。商誉本身就是财产。字号驰名的企业名称则是这种商誉的集中体现,如同驰名商标一样,它不仅能深得顾客的信任,打开产品的销路,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国的经济实力。正因如此,各国都很重视对企业名称的保护。我国亦如此。目前,我国已制定了《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2.
证明商标对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有无以数计的以产地闻名的名优产品,如山西老陈醋、烟台苹果、黄岩蜜桔、金华火腿等.但目前只有60余个获准注册为证明商标.而据介绍:在法国,仅葡萄酒原产地名称证明商标就有350个.1978年,仅葡萄酒一项就带来20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③我国的状况显然不尽人意,面对加入WTO的挑战,我们必须对此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3.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从业人员占我国城市全部从业人员68%、在多种经济成份中亏损面最大、破产率最高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问题更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企业改革就不可能取得最终成效,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探索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安置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企业名称转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我国对企业名称转让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99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名称──规定》)第23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企业名称通知》)第17条等法律法规中。在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行为复杂化和市场范围开放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名称转让的规定愈来愈暴露出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等弊端,例如:企业名称各个构成要素是否都能转让,企业名称能否单独转让等问题,法律都没有作更具体的…  相似文献   
5.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军  卫聪玲 《知识产权》2001,11(6):26-27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  相似文献   
6.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学术界存在的几种观点,即特殊公民(自然人)说、准法人说、公民(自然人)说、否认说,认为只有特殊公民(自然人)说才最科学,从而得出个体工商户应属公民(自然人)民事主体范畴,但又不是普通的而是特殊的公民(自然人)主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反对不正当竞争 保护知识产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世界各国的竞争立法及有关国际公约,无不将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其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亦不例外,它与知识产权(主要是工业产权)专项立法相互配合,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进一步拓宽和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一、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保护的依据所谓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以保护智力劳动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保护是有它的科学依据的: 首先,是由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具有假强的专业性和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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