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论我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 ,由于该制度的适用对象仅仅限于财产 ,而不适用于行为 ,这一立法上的漏洞 ,导致实践中存在大量无法利用该制度对当事人进行救济的情形。文章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和国外民事诉讼保全制度 ,将我国目前实施的可以以行为做为保全对象的“海事强制令”和“诉前临时禁令”,进一步扩大到一般民事诉讼领域 ,将行为纳入保全的范围 ,进而建构我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 ,形成以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并重的二元体系结构 相似文献
3.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其危害之大,不容忽视。近年来,商业贿赂的方式不断翻新,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而我国目前针对商业贿赂的法律还不完善,未能从源头上遏制这种趋势。针对我国商业贿赂的特点及现状,今后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遏制大要案的发生,切实提高商业贿赂的查处率。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