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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实体和程序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死刑的正当性问题争论不休之际,如何控制死刑、确保现存死刑的最低程度的正义,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在此背景下,有必要认真审视检讨我国的死刑制度。一、死刑存废的简要回顾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生命刑、极刑。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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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肖华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84(3):25-30
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先行,从而引发了是否违法改革的争议。本文在深入分析探讨暂缓起诉制度的现状和法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暂缓起诉制度的基本图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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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的检讨与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犯罪客体的研究路径及理论沿革 (一)犯罪客体的研究进路 “在科学上,一切定义都只有微小的价值。①”对“客体”这一犯罪客体的上位概念应该作多路径的描述性诠释,而不是简单地下个定义。首先,客体是客观存在物。康德强调“在我们之外有物体存在”②,自在客体不依赖于人而独立存在。其次,客体是自然,是人之对象。自然界是随着人类实践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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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的理论阐释可分为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两种路径。法律形式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具有理论功能的多重面相,既是回答"法律是什么"的本体论理论,也是规范"法律如何适用"的方法论理论。尽管从理论的统一性观之,二者都不是铁板一块,但内部各学派在核心观点上大体能够保持基本的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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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既有现象层面的连续犯,也有制度层面的连续犯,后者又包括法定的连续犯和超法规的连续犯;我国刑法承认传统的连续犯制度,但并未明确规定,却明文规定了“多次行为”制度,理论界对此少有研究;我国司法实务存在着大面积的超法规的连续犯,这是惯性操作的结果;我们应该在立法上,以“多次行为”取代法定连续犯,但在司法实务上要有限制地、谨慎地发展超法规的连续犯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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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高速的经济发展在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社会管理体制的相对落后积累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和风险.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必须顺应这种变化,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建立起具有可持续创新能力的元制度,以提升社会管理的合法性和实效性.公众参与建立起制度创新的基础,协商民主形塑公共决策的合理性,社会管理社区化构筑制度创新的微观基石,三者共同构成了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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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肖华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3):5-11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专章规定了“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初步构建起了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但还存在适用对象过窄、适用条件模糊、鉴定启动垄断、权利救济不力等问题。应当借鉴域外有益的经验,秉持保卫社会与保障权利并重的精神,对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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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肖华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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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共同犯罪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肖华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3,(1):13-17,12
受贿罪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本文坚持和贯彻不可收买性说,认为受贿罪的概念应界定为;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约或者承诺贿赂的行为。收受,索取贿赂和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不是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是从重处罚的情节。因此,在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问题上,主体必须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核心的两上以上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共同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约定贿赂的行为是直接故意。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和家属的共同受贿犯罪。应根据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来定性,对犯罪的共同故意的认定。可以运用法律推定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