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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延学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3):77-80
19世纪之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宣告了罗马法中确立的“买卖破除租赁”原则的死亡,但现代社会的发展又为“买卖破除租赁”原则提供了再生的土壤,“买卖破除租赁”原则是债权相对性及其与物权并存时物权优先性原理的逻辑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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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契约的多视角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质契约一方面是意思自治的结果,另一方面又维护了交易双方利益之衡平,实无禁止的必要。承认了流质契约的效力,也就为非典型担保物权制度的建立扫清了障碍,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3.
固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否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该制度设计以违背既有法律体系为代价而倾向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是否符合效益原则?本文作者认为.19世纪之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宣告了罗马法中确立的“买卖破除租赁”原则的死亡,现代社会的发展又为“买卖破除租赁”原则提供了再生的土壤。“买卖破除租赁”原则是债权相对性及其与物权并存时物权的优先性原理的逻辑结果,目前我国实行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合理性值得推敲。 相似文献
4.
吴延学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0(2):51-54
高度自治的仲裁权同样存在着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能和风险,对其进行监督就成为必要,司法监督是最好的监督方式。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是对仲裁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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