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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秀渊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1):106-108
《铁路法》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从2007年9月1日以后,火车撞死违章的行人,铁路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种规定既不人道,也不合理,更不合法。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世界各国的法律均规定铁路部门无论有无过错,都要对铁路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依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铁路法》和《民法通则》相冲突时,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判决“行人违章,火车撞了不白撞”,使铁路部门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以加强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促进社会稳定,从而更有利于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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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秀渊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3-6
法官裁判案件,适用法律应遵循法律适用的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低位阶规定优于高位阶规定,确定性规定优于不确定性规定,便是法律适用的原则。排除法律的明确规定而适用抽象、模糊的基本原则有可能导致有法不依。《继承法》与《民法通则》基本原则的冲突应通过修改《继承法》以求得妥善而根本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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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秀渊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4,19(3):68-72
改革开放以后,同居的现象不断增多,而现行法律法规却缺乏相应的规定,有关纠纷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妥善解决。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我国应该有条件地予以承认;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应视为合同关系,为其设定一些必要的规则,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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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秀渊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2,4(3):47-49
我国合同法借鉴英美法 ,实行严格责任。然而 ,英美法虽实行严格责任 ,但是借助目的落空理论、判例和对主观因素的适当考虑 ,形成了一个严密、和谐的归责和免责体系。我国虽采严格责任 ,但在免责事由的规定上存在法律漏洞 ,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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